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7-05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37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18]6号)要求,现将2018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1、审计
2、绘画
二、评估材料要求
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1-2);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2);
3、支撑材料索引目录,包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专业自编)。
请各学院组织做好相关新设专业的自评工作,按时形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文件(附件1-2)、状态数据表(附件2)及配套的支撑材料(索引目录、备查档案盒),并于9月12日前将评估材料提交教务处;
9月13日起,教务处将组织力量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实时反馈;
9月13日-26日期间,各相关专业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评估材料并提交复审,直至材料全部达标,通过学校审核;
10月15日前,各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4/zypg/)”上传《自评报告》和基本状态数据,登录评估系统的用户名和口令另行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孙雪凌,联系电话:18912389530
2018通知文件:新设专业评估通知苏教评院201806号.PDF.pdf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