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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无锡太湖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培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24-11-13 浏览次数:

无锡太湖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25年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培育工作的通知

锡太院教〔2024〕19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优秀成果,同时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4号)精神,结合“江苏省2024年教学成果推广培育会”会议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无锡太湖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本校教师和其他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实用性、示范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数字化资源、论文、著作等。

4.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和进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三全育人”,聚焦学校“应用型、地方性、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

2.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形成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有效破解教育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3.与校外合作完成的成果,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数量与奖项设置

1.各学院至少推荐申报1项,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至少推荐申报2项。

2.近5年教改成效突出、应用效果显著,具有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且结项的学院,在第1条推荐申报名额的基础上追加1项。

3.鼓励其他单位积极申报。鼓励申报人在本单位、跨单位、跨院校间有机整合成果,提升成果竞争力。

4.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并择优遴选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培育项目。

四、申报与材料要求

凡符合评选范围及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按照限额组织推荐并排序,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无锡太湖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word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为: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申报表。

2.《无锡太湖学院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份,word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为: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成果报告。

3.经排序的《无锡太湖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excel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成果汇总表。

4.附件材料(包括成果主持人和主要完成人成果列表、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纸质材料一式1份。附件材料首页为目录,不加其他封面。除申报成果为教材外,一律不提供教材、专著的原件;教学研究论文应选择其中主要的篇目复印后报送,其他论文和科学研究论文只需列出发表清单。

请各单位在12月2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按文档命名要求发至jwc@wx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12389059

特此通知。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