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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24-08-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锡太院教通〔2024〕60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4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立项建设申报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口问题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重要议题,引导学校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1.立项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2.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和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

3.经费划拨: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校内申报不限额,学校将择优遴选3项报送至省高教学会。

2.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事高等教育的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

3.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本次不得申报。

4.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江苏高教》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江苏高教》投稿,经编辑部审核后,优先在《江苏高教》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江苏高教》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五、工作安排

1.校内材料上报:9月30日前,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将课题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活页(附件3)、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wj@wxu.edu.cn,文件请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人+学院(部门)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专家评审:10月10日前,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择优遴选拟上报项目。

3.参评材料打磨:10月15日之前,相关学院及部门进一步打磨学校推荐上报项目的材料,由分管教学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

4.系统填报:10月18日前,课题申报人登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进入“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专项课题模块,对应完成课题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可见附件5。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912389059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2.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

4.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

5.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专项课题)使用手册(课题申报人版)

6.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