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24-09-07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周-第3周(9月9日—9月27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深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须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或课程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课程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期初教学运行准备情况及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是否按照教学规范组织教学、是否有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检查工作小组要确保本学院所开各门课程的教学正常开展,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学校抽查
教务处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关注教师的教学准备与完成情况。通过听课、巡课、实地走访、抽样检查等多种手段,对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同时,利用教学管理平台对课堂教学进行质量监控,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对其课堂教学视频、教学大纲执行、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运行准备工作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文档(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PPT等)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案是否按照最新要求撰写。
2.课程教学质量
(1)检查课程(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材、教案、备课笔记或课件等是否完备;检查实验教学开出项目和学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遵守实验室使用的相关制度等。
(2)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情况;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规范组织教学,是否有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3)检查任课教师对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实验实习、考试考查等是否做出合理安排;对学生考勤、学习纪律等是否提出明确要求。
(4)检查课堂教学学生的前排就座率、抬头率和师生、生生互动率等体现教师教学方法创新和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情况。
3.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成情况
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任务清单,检查各类教学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4.上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效利用各类质量监控手段,实现“问题能发现、后续有措施、结果有成效”的教学质量闭环管理,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要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认真组织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夯实教学规范,建立检查问题清单制度和持续改进跟踪机制。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强调课堂纪律,严格要求师生遵守各项教学规定,切实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3.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若出现的问题需有关部门解决的要尽快报告学校,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4.请各学院将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包括电子版)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刘刚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无锡太湖学院全校总课表(第一周至第三周)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