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4-08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12号
各学院、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高函〔2018〕9号文)文件精神,为了继承和发扬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传统,激发我校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作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可限额申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指导项目15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40项(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且创业实践项目数量不低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的1/4);
2.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2017年未结项);2016年以前有过立项项目但至今未结项的指导老师,今年不得再申报;
3.所有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学生可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件团队申报项目,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兴趣在一定范围内选题,但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以2016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除2014级)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此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请各学院(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有关要求,充分发动学生,认真组织申报并配备好指导教师,务必于4月27日前将电子稿由各学院(科室)汇总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颜婷婷 电话:18912389058
邮箱:000047@wxu.edu.cn
有关文件及相关表格详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doc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