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4-04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10号
各二级学院:
鉴于学校发布的《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在各专业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中落实得不够全面,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学校决定进行适当调整,形成“无锡太湖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修订)”。修订内容及要求如下: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本专业培养规格中“一专多能”的具体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更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
2、总学分增加4学分,其中:公共课中的选修课增加1学分,“第二课堂活动”(原“课外培养计划”)增加2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增加1学分。由此,各大类专业的毕业学分最低要求调整为:经管类166学分,外语类166学分,工学类169学分,艺术类169学分,医学类182学分。总学时:外语类专业最高限额调整为2900学时,其他大类专业不变。
3、“创新创业教育”共11学分,包括四种类型: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课程(5.5学分,其中:就业指导2学分、职业生涯规划2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1.5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网络通识课程(1学分),结合本专业学科所设置的创新创业课程(2学分),创新创业实训(2.5学分)。
4、第二课堂活动5学分,包括团委、双创学院、二级学院认定的校内课外活动3学分和社会实践2学分。
5、每个专业选3门课程、全校性公共课选2门课程,逐步引入学习负荷(workload)的概念,开展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的改革试点。
6、借鉴合肥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改革经验,选择两种专业(物联网工程和工商管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深度调研,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付诸实施。这两个专业同时参加本次修订。
7、修订后的方案在2018级学生中全面实施,并选择部分内容在其他年级学生实施。
8、方案修订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课程学分、学时、开课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和安排。
9、2018年4月底对本次修订工作进行中期检查,5月20日完成修订,并将电子稿与纸质稿上交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六号楼B101)。
教务处联系人:陈文娟 电话:18912389059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