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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太院教通[2022]9号
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在李廉水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估材料审核等工作,有关学院负责各参评专业的材料具体准备工作,最终的评估材料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方可提交上报。
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和专业层面的两级工作组,学院院长为院级工作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相关专业负责人为专业层面工作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并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自评材料的填报及联络工作。
二、评估对象
在2014年以前(含2014年)开始招生金融学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所有专业:
1、金融学(020301K)
2、机械工程(08021)
3、工程管理(120103)
三、工作程序
3月15日前:相关学院组织参评专业认真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及往年迎评工作经验总结材料(知识库),明确专业评估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
4月15日前:相关学院将需要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与事项书面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择机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
6月10日前:各参评专业按规范要求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状态数据以及支撑材料(自评表、状态数据表格模版请从专业综合评估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校将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表》、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反馈修改意见。
7月4日前:经校内审核批准,相关专业登陆网络填报系统,完成状态数据填报及自评表上传
教务处联系人:孙雪凌 18912389530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