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11-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锡太院教通[2018]58号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院需高度重视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要根据《无锡太湖学院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

阶段名称

主要工作

时间

负责人

实习准备和

部署阶段

1.落实实习单位,明确学生实习组织形式(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

2.确定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学生实习单位制订实习计划(附件1);

4.做好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和实习动员。

第七学期

第9周

二级学院分管院长

专业负责人

实习安排实施阶段

集中实习

1.各专业优先在本专业的实习基地安排学生实习;

2.明确在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人数,并上报学生基本信息。

第七学期

第10周

二级学院

实习指导教师

分散实习

1.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相关性;

2.学生在离校前需向学院递交与实习单位签署的实习协议或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

3.由于企业原因,对在离校前无法提供实习协议或实习证明的学生,最多可延迟1周提供(第11周),若1周后仍不能提供,则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到其他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或在校内相关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实习。

4.学院须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的到学生实习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学生也必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实习阶段

1.学院组织学生按照各专业毕业实习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2.学院填写《201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第12周前发至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校内、外指导教师需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和教学文档资料的建档工作。

4.学生须认真撰写毕业实习手册中的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

第七学期

第11周-19周

二级学院

专业负责人

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成绩评定阶段

1.根据学校《教学实习管理办法》中的“实习成绩评定及评分标准”严格评定学生成绩。

2.指导教师应综合学生在实习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主要包括学生实习态度和表现、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单位鉴定和综合评价、指导教师的评价等。

第七学期

第20周

二级学院

专业负责人

实习指导教师

总结阶段

1.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3.各学院做好各项实习材料的存档工作。

第八学期第5周

二级学院

专业负责人

实习指导教师

二、毕业实习工作注意事项

1.2019届毕业生实习手册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可自行下载,学生完成后双面打印,根据装订线装订后提交校内外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考核。

2.各学院、各实习指导教师务必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加强实习期间安全教育。

3.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若因工作需要延长实习时间,必须及时向指导教师说明情况,请各毕业班辅导员及时了解实习结束后学生的返校情况,并关注实习期间学生的各种动态。

4.学生如有考研、出国等情况,学院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敦促学生按规定做好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毕业实习计划

附件2:201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