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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无锡太湖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11-05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55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10周至第12周(11月5日-11月23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10-11周各学院开展自查、整改,第12周学校在学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基本文档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教案、备课笔记、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的必须要有)等是否完备,是否规范;检查平时成绩记录本上考勤、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原则上一个学分至少要通过两次作业来体现,并且一次作业的量不可过少)。通过考勤和平时成绩记录来检查过程管理的实施情况。

2、课堂教学质量情况。通过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听课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满意度。其中:领导听课结果请使用表7、8(无锡太湖学院听课记录表、领导听课评价结果汇总表)进行记录和汇总;督导听课结果根据督导工作的有关条例进行记录;同行听课结果请按照《(锡太院教通[2018]5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在线)同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线填写。教务处、督导办将在第12周对上述听课记录进行检查和统计。

3、课堂学风情况。通过学院自查、学校专项巡查小组抽查的形式,检查各课堂的学风情况。

4、实验室教学文档建设情况。各专业实验课程的开课情况以及六大实验实训中心各实验室的利用情况。检查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情况,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使用情况;检查教师实验指导情况,实验报告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抄袭现象、是否有数据分析等;检查各实验室课表是否齐全,实验室台账记载是否齐全,实验室使用记录是否登记在册。

5.专业实习去向落实情况。检查各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对2019届毕业生中已落实实习单位学生的信息进行统计。

6、校外实习基地模拟考察。选取若干校外实习基地,通过现场听取PPT汇报、资料查看、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二)常规检查内容

1、各学院教师调停课情况。各学院统计汇总1-7周学院调停课总次数,以及其中每位教师的调停课次数。检查调停课单存档情况,检查调停课原因是否合规。病假是否附病历或诊断书,外出开会是否附会议通知。请填写表2和表3(二级学院调停课统计表、二级学院调停课汇总表)。

2、教务处组织2016级、2017级、2018级核心课程的期中考试,检查教学效果。

3、各学院以系(或课程教研室)为单位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填写表6(期中教研活动汇总表)。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10-11周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普查,认真组织各系、各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自查,深入了解本学院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撰写总结报告。

2、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和备课情况;检查教师的教案、备课笔记、课件等。随机抽查作业布置和学生完成情况,检查平时成绩记录情况及考勤情况。

3、各学院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具体如下:

学院领导应进行一次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座谈会,了解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交流任课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的改革、创新举措与效果。请各学院做好座谈会的记录,并撰写纪要存档。

各学院领导要主持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年级、各专业按照学生成绩优良、中等、学习困难遴选参加座谈会的学生,务必做到全覆盖。要根据学生所反映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调查,有针对性地深入了解与沟通。如问题属实,请学院处理问题,填写表4(学生反映教学问题处理单),交教务处领导签字后,原件送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复印件由学院自行留存。座谈会所反映的有关教师的教学情况,请各学院及时反馈给有关任课教师,如有涉及到外院的情况,请及时填写表5(外院教师教学问题联系单),由教务处统一转发到相关部门。

(二)学校抽查

1、教师教学情况检查。检查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教务处提前一天将被抽查到的教师及课程通知到各学院教学秘书。

2、学院各系(或课程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检查小组及日程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学校将成立检查工作小组赴各学院集中检查。检查工作由校领导、教务处、学院督导组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对学期前阶段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的主要依据,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领导、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要带头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本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师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整改,并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各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将作为日后各类审查与考核的重要依据。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

2、各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文本稿及相关表格须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于11月17日下班前将总结(表1)文本稿(需教学院长签字)和电子稿一并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遵照落实。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