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1-10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2号
各二级学院: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状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强化教学互动,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教师评学在教务网站合同谈判http://jwcnew.thxy.org/jwglxt中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位,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评学工作。
评价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9日
评学主体:本学期在校任教的全体任课教师
评学对象:以教学班为单位的每学期全体学生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