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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23-04-12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锡太院教通〔2023〕1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1. 省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40项。学校给予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合作企业资助(请二级学院签署《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学校将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从中择优立项

2. 省创业项目分为四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一般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我校可以推荐不超过40个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符合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 在重点项目中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根据教育厅分配指标我校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实习、学业忙等理由退出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申报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倡导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历年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创新项目或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3.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3年5月-2024年6月)或两年(2023年6月-2025年6月),且必须于项目申请人毕业前完成课题研究,学校原则上于每年6月组织结题工作。

4.每个项目至多2位指导教师,重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括2021年未结项);2021年以前有过立项项目但至今未结项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的指导。

四、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1.学生申报材料填写:即日起-5月11日,联系指导老师,确定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学院评审:5月12日-5月17日,学院务必按照申报要求做好审核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上报至学校。学院上报至学校的项目必须经过学院初步评审并排序,于5月17日前将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的学院推荐项目排序表、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以及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如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扫描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学校评审:5月18日-5月2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公布结果:5月26日。学校评审通过后将及时发布获批项目信息,并通知获批项目负责人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原则上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发布不允许擅自变动。

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QQ工作群:598412767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项目)

附件3: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本科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5: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

附件6: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排序表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