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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2019-01学期
补考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锡太院教通[2018]42号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01学期补考考试日程安排请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监考教师务必按照监考人员守则履行监考职责。请监考教师1务必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监考教师2务必提前20分钟到考场做好清场工作。
2、监考教师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原因不能监考的,必须在监考前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考试监考人员调整申请单》,由监考教师本人协调代监考人员,代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监考教师如无故不按时到考场进行监考或擅自请他人代监考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的考前诚信教育,杜绝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的发生。
4、学生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注有听力时间的,需自备耳机、铅笔。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8月1日
0.关于下达2018-2019-01学期补考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