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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太院教发【2018】7号
培养方案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是对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总体设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我校应用型、地方性办学定位的要求,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学校决定对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简称《标准》)的基本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培养思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按照“本科水平、一专多能”的要求,构建各专业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次培养方案修订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德育为先: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科学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培养放在首位。
2、夯实基础:重视通识教育,确保专业必修课,突出专业核心课,打牢理论基础。
3、能力为重:坚持能力输出导向,设计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明确职业资质要求。
4、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增加选修课,优化训练平台,改革教学模式。
产教融合: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三、培养目标与规格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本科水平、一专多能”,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的工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培养规格
(1)学制
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修业最长年限不超过八年,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六年。
(2)素质、知识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按照《标准》等文件对本科专业人才素质、知识和能力的基本规定,结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从素质、知识和能力三个方面分别作出具体描述。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1、总学分和总学时
各学科门类所属专业毕业总学分的最低要求分别为:工学类166学分,经济学类、管理学类163学分,艺术学类165学分,外国语言文学类163学分,护理学类178学分。
各学科门类所属专业的总学时包括课程学时和集中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时分别为:工学类2210-2305学时,经济学类、管理学类2250-2300学时,艺术学类2265-2315学时,外国语言文学类2330-2350学时,护理学类2410-2430学时;集中实践环节分别为:工学类30-40周,经济学类、管理学类25-35周,艺术学类25-35周,外国语言文学类25-30周,护理学类55-60周。
2、课程体系构成
各专业课程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
理论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含公共基础课和其他通识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验、专业实训、专业实习、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各学科门类所属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比分别为:工学类、艺术学类和护理学类不低于25%,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不低于20%。
(二)课程设置
1、理论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执行。
(2)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其他通识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及office高级应用、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等。
其他通识课包括各专业在《标准》中所规定的除公共基础课程以外的通识课,以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综合类等通识选修课。
(3)专业基础课程
依据《标准》中各专业(类)对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及学分占比的基本要求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设计。
(4)专业课程
依据《标准》中各专业(类)对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占比的基本要求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设计。
(5)跨学科专业选修课
参照《标准》中各专业(类)对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设置及学分占比的基本要求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设计。
2、实践教学
(1)专业实验
(2)专业实训
(3)专业实习
(4)第二课堂
(5)毕业论文(设计)
依据《标准》中各专业(类)对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及其占比的基本要求和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设计。
3、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两个部分。各专业的核心课规定8-12门,统一为必修课。
(2)选修课程:包括理论课程选修课和实践教学选修课两个部分。各专业的选修课学分占比须达到20%以上。
五、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设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并符合《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准予毕业。
2、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无锡太湖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相关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严格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开设课程,落实学分。
2、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按照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导向相统一的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落实到质量标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等全过程;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3、通识课。通识类选修课着眼于通、宽、新,体现“本科水平”要求;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分层分类教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实行“平台+模块”,对接国家和省等级考试。
4、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须满足专业类培养基本要求,科学整合,确保扎实够用;专业课与公认的行业资格认证、引领企业的技术标准对接,按模块化组合,强化实验实训。
5、实践教学。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逐步开发工学结合的实战训练项目。
6、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构成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互融合的体系;第二课堂活动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纳入学分管理,包括“挑战杯”赛、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
7、加强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专业实习实训、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安排学生进行必要的劳动锻炼,并在《方案》实施中执行。
8、特色班和嵌入式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会计学(ACCA)、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和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的修订,依据本指导意见基本要求,可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凸显培养特色。
七、框架结构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结构:
1、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
3、课程体系
4、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附表:
(1) 主要课程与培养要求关联矩阵表
(2) 教学进程安排表
(3) 实践教学一览表
(4) 课程体系学分学时统计表
八、工作要求
1、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专业要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论证。
2、各专业在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的同时,须提供本次修订说明。
3、修订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2018级学生中全面实施,2016级和2017级学生的培养参照2018版方案实行。
无锡太湖学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