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8-01-09 浏览次数:
锡太院教通﹝2018﹞1号
各实验实训中心:
为增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意识,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提高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7﹞6号)(见附件)。
请各实验实训中心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中心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按照省厅下发的文件模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填写年度报告,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实验实训中心年度报告请务必于1月15日前上报至教务处。
特此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副本.pdf
无锡太湖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